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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宜昌路泰混凝土有限公司地塊 土壤污染初步調查報告公示时间:2023-09-0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湖北省污染地塊開發利用監督管理辦法(試行)》、《關于們落實污染防治法推動決突出土壤污染間題的實施意見》(環辦土壤(2019) 47號)等國家、地方有關規定,以下情況應進行土污染狀況調查:一是對土續狀況普查、詳查和監測、現場檢查安明有土操污染風險的進設用地地塊,土地使用權人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二是土境污集點監管單位生產經營用地的用途變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權收回、轉讓前,應當由土地使用權人按照規定進行土觀污染狀況調查:三是土地用遜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宜昌路泰混凝土有限公司地塊位于宜昌市西陵區沙唐片區峽州大道與江河路(規劃道路)交匯處,地塊中心經緯度為 E 111°19′38.387″,N 30°44′17.816″,中心點高程為91.19m,地塊整體地勢西高東低,南高北低,最大高程差約15m。調查地塊總用地面積9644.39平方米。規劃地塊用地性質為一類建設用地醫療衛生用地。因此需對該地塊進行環境調查工作,明確主要污染物、污染程廢和污染范圍,為地塊項目開展其他建設工作提供必要的基本數據依據。 本次調查屬于土壤污染狀況第二階段初步調查,第二階段調查以采樣分析為主,根據第一階段調查情況,第二階段初步調查期間共設7個土壤采樣點,3個地下水檢測井。土壤共檢測分析樣品13個(污染指標47項),獲得土壤數據611個;地下水檢測分析樣品3個(污染指標9項),獲得地下水數據27個。通過分析土壤和地下水數據得出如下結論: 1、土壤質量狀況 本次調查采集的土壤樣品中,半揮發性有機物均未檢出,重金屬和揮發性有機物不同程度檢出。所有檢出指標濃度均小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風險篩選值,土壤環境質量較好。 2、地下水質量狀況 本次調查采集的地下水樣品中,共檢測分析一般化學指標9項。均有不同程度檢出,檢出濃度均小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Ⅲ類限值。 綜上,通過資料收集、現場踏勘、人員訪談及現場監測,確認本地塊內當前和歷史上不存在潛在的污染源,相鄰區域地塊當前及歷史對本地塊影響較小,宜昌路泰混凝土有限公司地塊滿足建設一類用地開發利用要求,不需要進行第二階段詳細調查。 附件:《宜昌路泰混凝土有限公司地塊土壤污染初步調查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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